其他
公示 | 省级储备冻猪肉备选承储企业公示
为加强省级储备冻猪肉管理,经企业自愿申报,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储备肉管理部门)初审,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复核,现将符合省级储备冻猪肉承储企业基本条件的四川金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予以公示(名单见下表)。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9年5月31日至6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必要证据材料送达省纪委监委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其中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凡匿名或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市运处028-83236812,驻厅纪检组028-83221124,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街7号。
附件:1.省级储备冻猪肉备选承储企业
2.省级储备承储企业基本条件
四川省商务厅
2019年5月31日
注: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公示和附件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取消<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后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商务
scsswt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